冷库在医药储存中有哪些特殊要求
在医药储存中,冷库需满足温度控制、湿度控制、空气质量控制、光照控制、安全性、空间布局与分区、设备配置与冗余、数据记录与监控、合规性与验证、应急处理机制等多方面的特殊要求,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。具体如下:
温度控制:医药冷库需控制温度,不同药品对温度的要求各异。例如,疫苗库需维持在0℃~8℃,药品库(如诊断试剂)为2℃~8℃,血液储存库为5℃~1℃,低温保温库为-20℃~-30℃,超低温保存库则需达到-30℃~-80℃。冷库应配备自动调控、监测、记录及报警系统,确保温度稳定,避免波动影响药品质量。
湿度控制:湿度过高或过低均可能导致药品质量受损。医药冷库需将湿度控制在35%~75%的范围内,通过智能除湿模块等设备自动调节,防止药品受潮变质。
空气质量控制:医药冷库必须具备良好的空气质量控制系统,包括过滤空气中的微粒和污染物,防止对药品造成污染。同时,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,确保空气流通,减少霉菌和细菌的生长。
光照控制:药品对光照敏感,医药冷库应有效控制光照,通常保持黑暗或低强度照明,避免光照对药品质量和稳定性产生不良影响。
安全性:医药冷库需具备防火系统、紧急停电设备、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,以应对突发情况,保护药品的完整性和质量。此外,库区周围应无积水和杂草,无污染源,附近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、安全设施。
空间布局与分区:冷库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空间,库内应划分待验区、合格品区、发货区、退货区等,并设有明显标志。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,与墙、屋顶(房梁)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,与库房内控温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,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,便于冷气循环和养护检查。
设备配置与冗余:设置1个独立冷库的单位,应设2套独立的制冷系统,一用一备,自行切换,每套设备的能力均可独立满足库房的控温要求。设置2个独立冷库的单位,应配备应急发电系统或二路供电的切换装置,保证系统的连续供电。
数据记录与监控:冷库应安装对温度进行自动调控、监测、记录及报警的系统,自动监测、记录和报警系统应配套UPS不间断电源,保证记录的连续性及报警的及时性。温度报警装置应能在设定的温度下报警,报警时应有专人及时处置,做好温度超标报警情况的记录,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。自动温度记录设备的温度监测数据可导出且不可更改,记录保存有效期后一年,但不得少于三年。
合规性与验证:医药冷库的设计、功能、容积、设施设备的操作、使用规程等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,如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GSP)、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》等。冷库温度自动监测布点应经过验证,确认符合药品冷处、冷冻要求,要求至少能监测到冷库低温度点和高温度点。年度验证需包含空载/满载温度分布测试,温度偏差超过±2℃需重新校准设备。
应急处理机制:冷库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,包括温度超标、设备故障、数据传输失败等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。应定期对报警系统进行测试并保存测试记录,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。
